我可不會天真的以為母親和方越之間,還有所謂的親情存在,在我們離婚後,母親連方越的名字都不願意聽見,而方越更是不敢見母親的面。

但如果真的是這樣,我手上這張紙又是什麼情況?

房子可不是一件小事,而且這套房子關乎我和母親下半生住在什麼地方,就單單這樣去想,母親就絕對不會把房子給方越的,想着想着,我仿佛發現了一件難以解釋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