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靜踩着高跟鞋,穿着Maxmara大衣,帶着律師出現在顏嘉謙和那個女人面前時,確實給了對方一個下馬威。

她很平靜的擺下一式四份的合同,說着自己所要提出的條件。「孩子進顏家,那麼好,我黎靜就是這孩子唯一的媽,你和他沒有任何關係,你就權當沒有生過這個孩子,從生到死,他都是我和顏嘉謙的孩子,你就再也不要出現在孩子面前了。」

顏嘉謙沒答話,爆發的是那個自以為是的女人,她把孩子放在顏家,就是頂着長子的身份,為了長大爭家產的,一旦斷絕關係,那就什麼都沒有了,她怎麼可能那麼蠢,相反顏嘉謙似乎很贊成這種方式,因為在他看來,黎靜要比孩子生母簡單的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