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知道你說的是那一件事,楊小姐的事情已經拖了一個禮拜了,還是沒有一點實質性的進展,儘管我也覺得她老公是個渣男,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我們作為律師要講證據,而不是感情用事。」

林海也很同情那個女人,只是這種同情無法成為證據,而且在事務所待久了,見了這種事情已然麻木。

就像醫生見多了癌症病患,他們作為醫生只能盡力救治,換做律師也是一樣,只能做到自己的職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