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人傑如願以償的離開了莊園,不,他現在應該是叫馬福了,也終於知道了自家老爺的身份,這可不僅僅是一個土財主那麼簡單,原來,自己家老爺還是正兒八經的有着朝廷的官身的,不過,這也就解釋的通了,在這京師的郊外,能有着那麼大一片莊園,要是沒點官府的實力,還真的不夠看,這裡可是大明的京師啊,這城裡頭得有多少的達官貴人,要是都紛紛在城外置上一點產業的話,怎麼也輪不到普通百姓的。

但是,他沒有想到,自己居然做了老爺的貼身小廝,這可就是一步登天了,在他的想法當中,自己既然粗通文墨,被老爺安置在鋪子裡,學着當一個夥計,那才是正常的,可居然被鄔莊頭帶進了老爺的宅子之後,直接就被老爺留下了,這讓他幾乎興奮得一個晚上都沒睡覺。

新鞋子,新衣裳,聽說每月還有二兩銀子的月例,這是他聽小春姐說的,二兩銀子啊,這不是說,自己幹上三個月,就可以給自己贖身了。當然,他知道這事情沒這麼簡單,不管自己今後賺了多少錢,贖身這個事情,總是有點不實際的,自己和老爺簽的是死契,哪怕以後自己身價百萬,在老爺的眼裡,只怕自己永遠都是那個只值得六兩銀子的少年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