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陽帶我去吃了冰激凌,我跟喜樂一樣,左手一根右手一根,舔完左手的舔右手的冰激凌。小時候最愛吃的就是這個,但是我媽怕對我身體不好,一周只給我吃一次。

老林同志每周會多給我買一次,但是要背着我媽吃,不然就出問題了。被發現的日子很多,因為冰激凌會滴到衣服上去。最後我都沒有被挨打,因為有爸爸護着。

那些幸福的回憶,我都找出來,一點一滴地告訴夜陽。證明我也有父親愛我,我不要在乎蘇達這種小人的父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