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子聰拿過那份遺囑,無奈地笑了笑:「我那一年才十八歲,身邊沒有一個可以信賴的人,沒有朋友或愛人,更沒有生孩子,怎麼可能有繼承人?後來有了北宸,我才改了第二份遺囑。」

韓若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,但還是不解:「但是,現在二叔已經在監獄裡服刑了,殺兄殺嫂的罪名,判的是無期徒刑,這輩子也不可能再威脅到你了,你怎麼還要專門把遺囑繼承人的名字改成我呢?」

「我改第三份遺囑的時候,還沒有跟你結婚,爺爺也不接納你,我怕你會受欺負,不過今後,也不需要它了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