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十四家的股份有她們母女倆的份就行了,老二那小子,自己創辦的醫院,與他們也沒半毛錢關係。

老二他們只要不來分家產,他想要給什麼隨便他?

反正到是要是離婚了,他一無所有,想要家產,她就不會同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