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艱難的到了門口,開門,躺在自己睡了三年的大床上。

迷迷糊糊就睡着了……

我做了夢,夢見十二年前,我初見紀擎軒,那時候,只有10歲的我,去孤兒院附近,一個沒蓋好的工地玩。

那會是冬季,工地上沒有人。

在那裡,遇見滿身是傷,奄奄一息的紀擎軒,我當時叫了他許久,他都沒有回應,我本以為他死了,正要回去找孤兒院的老師時,卻聽見身後有很微弱的聲音,說,「救我。」

當時枯瘦的我,用工地拉水泥的三輪車,磕磕絆絆推着他出了工地,帶到最近的醫院。

因為我沒有錢,醫院的人不肯就他,我就跪着給醫院的人磕頭。

最後,還是一個年輕的醫生叫來了副院長,才同意把他送進手術室。

我就在外面等着。

後來,他醒了,問了我的名字,說記住我了,說以後會來找我。

可夢終究是夢,不是現實。

現實卻是,後來,紀擎軒醒了,我不被允許進入病房,只能遠遠看着他,沒多久,就來了一群穿着黑西服的男人,推着他床辦了轉院。

床從我身邊經過,他看見了我,勾起好看的唇角,對我笑了一下,手輕輕抓住了一下我的衣角。

那是我們最後的見面。

可那一笑,卻印在我的心中,縱使過了十二年,都記憶猶新。

醒來,淚水浸濕整個枕巾。

窗外早就一片漆黑。

我又渴又餓,這會身體已經不那麼疼了,就想去廚房喝杯水。

聽着屋外,我以為他們應該睡着了。

結果,我剛走到樓梯口,就聽見客廳傳來秦佳夢的聲音,「她要住到什麼時候,那房子之前不是說要給我騰出來放衣服嗎?」

在我好奇她怎麼沒跟紀擎軒回家時,就聽見母親說,「別急,我明天就想辦法讓她簽了協議滾蛋,為了那百分之四的股份,你就忍忍吧。」

百分之四的股份?

如果是在說我,可我並不知道這些。

但很快,秦佳夢說出了答案,「你們真是的,就為了奶奶說的百分之四的股份,就把她接回來,百分之四才多少啊,又不能換錢!我還得叫她妹妹,裝出好姐姐的樣子!」

「你以為我看她不噁心,土裡土氣,每次吃飯和一輩子沒吃過東西一樣,碗裡一粒米也不剩下!每次家裡來客人,我都嫌棄丟人!」

「就是,我那幾件不穿的衣服給她,她也跟撿了寶一樣,真沒臉說她是我妹妹。今天看她被打,我可真痛快!」

「行了,明早她一醒,我就讓她簽那協議!你奶奶那邊,有婚禮這件事情,她肯定不會追究的!」

我站在樓上,聽着秦佳夢和母親的話,扶着樓梯扶手的手,抖得厲害。

把飯吃的乾淨,是孤兒院院長說,這樣,做飯的人會高興。

秦佳夢送我的衣服,大部分我都不喜歡,可我怕她失望,而且也沒其他衣服穿,所以每次都會感激的收下。

為了不讓秦家人討厭,除了學費是孤兒院好心人資助,生活費都是我自己打工賺的。

原來,我放在手心小心翼翼呵護的親情,居然是這樣的東西。

為的,居然是百分之四的股份!

而一場精心策劃的替婚,不過是把我踢出秦家的一個藉口!

只有我在傻乎乎做着親情的夢。

原來親情可以拙劣到這個地步!

我死死咬住嘴唇,儘量控制情緒,一瘸一拐下樓問道,「是這樣嗎?」